赵晨熙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月14日,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有关情况。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引领性和标志性工程,对于提高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指出,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推进“双一流”高质量建设,在解决中国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新模式。
谈及制定出台《若干意见》的背景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推进“双一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每个建设周期都需要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深入重点地推进工作。《若干意见》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加快迈向教育现代化和高等教育强国的新部署。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若干意见》明确了“双一流”建设的新方位、新使命、新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以及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更加突出“双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在关键核心领域加快培养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首轮“双一流”建设于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此次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共有建设高校147所。建设学科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
第二轮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是如何认定的?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设范围的确定坚持《总体方案》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办法(暂行)》明确的原则与条件,根据首轮建设实际成效以及各方面意见,经专家咨询,确定了“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认定原则。
具体来讲,一是不做大进大出的调整。首轮“双一流”建设整体布局已形成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基本体系,保持建设范围的总体稳定,有利于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保持定力、持续投入、汇聚力量、沉淀成果,持续发挥支撑一流大学体系建设、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需求引导下的布局调整。“双一流”建设在国家重点急需的领域和方向上,在服务国家科技自强方面仍有补强空间。第二轮建设以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作为指引调整建设学科的指南,对拟建设学科的匹配度、水平和发展质量等进行综合考察,尤其是加大基础学科、理工农医和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布局。三是鼓励建设高校主动对接需求、优化学科建设口径。允许个别建设学科所属建设高校根据自身特色优势、目标定位,以及服务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展需求情况提出申请,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三部委报国务院批准后作出调整。调整后,原学科不再列入建设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轮建设名单中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双一流”重点在“建设”,学科为基础,而不是人为划定身份、层次,派发“帽子”,更不是在中国高校中划分三六九等。从首轮建设情况看,一些建设高校对“双一流”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的理解还不到位,仍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为身份和层次追求,存在扩张规模、追逐升级的冲动。新阶段“双一流”建设应当坚持以学科为基础,淡化身份色彩,探索自主特色发展新模式,引导各高校在各具特色的优势领域和方向上创建一流。第二轮建设名单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分类发展、分类支持、分类评价建设体系作为重点之一,引导建设高校切实把精力和重心聚焦有关领域、方向的创新与实质突破上,创造真正意义上的世界一流。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